上海科技大学学生海外暑期项目须知

时间:2018-12-18浏览:13设置

 

1. 课程:上海科技大学(以下简称:上科大)暑期课程项目主要是人文社科类的通识教育课程。

2. 对象:暑期课程主要为本科生课程,研究生如有兴趣亦可申请。

3. 交通:

为安全考虑,上科大派带队老师随队往返,其中:

1国际航程:

美国项目:学生须【同去可不同回】。

欧洲项目:学生必须【同去同出】。

其中,我校要求同行的旅程,由上科大统一规定往返的航班及时间,学生通过上科大代理购票。

2市内交通:上科大组织学生学校与机场往返交通。

4. 签证:学生自行办理签证。

5. 住宿:学生按照项目要求住在国外高校提供的宿舍或者上科大组织的宿舍。

6. 保险:学生出发前按照学校要求购买覆盖出行日期的保险【须注意时差】。

7. 承诺书:参加暑期项目的学生和家长须签订《上海科技大学暑期出国(境)承诺书》,交至教学事务处。

8. 学分转换:办事流程和相关规定可参考2019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学分转换(超链接)

9.学生应当按照上科大的要求和提示,及时办理各类手续,申请并参加学生交流项目。

10.学生出发前通过Egate学生出国材料补充提交护照、签证、保险扫描件备案。

11.学生在申请交流项目期间,应当按照教学事务处要求按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视为放弃申请该项目。

12.学生在被交流项目录取后,应当按照教学事务处要求及时办理各类手续,准时参加各类准备活动和行前教育;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无正当理由退出项目。

13.不服从带队教师管理,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上科大规定的,或者无正当理由退出该项目的,作违规处理,将会影响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和奖学金的评选,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还将被取消资格。

14.学生有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将被永久取消申请海外交流项目的资格;已经被交流项目录取的,将被该项目除名;已经在境外参加交流项目的,上科大还可以要求交流学校作退返处理;交流期限已经届满的,将取消海外交流奖学金的资格:

1)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

2) 伪造、变造表单、签名,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

3) 在境外参加交流项目期间违反当地国家及地区的法律和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被交流学校要求退返的;

4) 在交流期限满后故意超期滞留境外的;

5)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秩序、损害学校声誉行为的。

15.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学事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可下载):上海科技大学暑期出国(境)承诺书上海科技大学暑期出国(境)承诺书.pdf

教学事务处

201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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