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注意
时间
不满一天按一天算。实际日期与计划不一致时:
- 小于等于获批天数:邮件向国际处报备,抄送外管老师
- 大于获批天数:重新报批
按出访类别的天数限制:
- 行政类出访: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不超过8天,3个不超过10天(赴拉美、非洲额外加1天)
- 非行政类出访(一般为学术出访):申请人按需制定计划(不影响教学、科研)
地点
如果实际出访单位、出访地发生变更:重新报批
机票
- 买票时严格核对是否与申报行程一致(出发、抵达时间,目的地)
- 如购买外航司机票,需在校内申请表办结后提交备忘录申请
预算
如果邀请方承担预算,申请表内需体现
回程
- 按期返回大陆境内后,2个工作周内与国际处约回程面谈(遇节假日顺延)
- 5个工作日内归还因公护照/通行证
- 3个工作周内提交egate出访小结,未按时完成将影响学校账户办理新批件
外办资料
- 各国因公签证要求:https://wsb.sh.gov.cn/wsbs/ygcgjgl/qzyq/index.html
- 签证表格下载:https://wsb.sh.gov.cn/wsbs/ygcgjgl/bgxz/index.html
- 关注外办公众号"上海市护照签证受理中心" — 业务查询 — "因公签证要求"、"相关表格下载"